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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市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5人)
2023-12-19 11:01:40   地区:广东   浏览:0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5.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附件3)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第一日(2023年12月25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3.面试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