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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12-18 17:48:15   地区:四川   浏览:0

  备注: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学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资格初审是否合格(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正式考核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1月5日8:30--12:00,14:30—18:00。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报考信息表》(附件1)、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和学位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复审地点:学校人事处(办公楼406室)。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每一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公共基础》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8:30。

  笔试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符合开考比例但未达到3:1,参加笔试人员均可以进入面试环节),并于2024年1月6日中午13:00前电话通知考生是否入围面试及面试相关事宜。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2024年1月6日下午(2:00报到)。

  面试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予以公示。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1.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学校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