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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芜湖市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3-12-18 15:16:11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南陵县医院和南陵县中医医院的引进人员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政策支持

  (一)符合我县人才认定资格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以引进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时的人才引进政策为准)。

  (二)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应邀来南陵参加专业测试的引进人员,分别给予交通等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引进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引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陵县卫健委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2392708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236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1:30和14:30—17:00)。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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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