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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沂市鲁南技师学院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3-12-18 15:17:26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准考证及考试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njsxy.cn)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试讲时间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试、试讲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专业技能考试、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

  1.考察。鲁南技师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招聘人选),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由鲁南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四)公示和聘用

  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学院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