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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12-18 15:17:36   地区:广西   浏览:0

  (四)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考察人选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统筹开展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2.体检。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六)合并岗位的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需要进行选岗,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选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及时进行复查。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到岗后,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港区教字〔2018〕29号)等相关文件管理规定,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港口区内的调配安排。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二)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四)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事宜

  防城港市港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0770-2810065、28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