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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5 08:32:52   地区:江苏   浏览:0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化学岗位的须具有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玄武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被聘用到初中化学岗位的,入职3-5年后,如工作需要,须服从玄武区教育局工作安排,调动到区内高中校任教。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档案涂改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南京市第九中学:025-68586008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025-83269911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025-84810958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025-85286705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4550372

  附件:

  1.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3.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岗位分组表

  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