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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公告
2023-12-15 08:35:04   地区:广东   浏览:0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相关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预计12月中下旬。

  (2)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行政综合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

  (3)本次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用书。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招聘执行单位(黄埔区社会治理工作队)申请现场核查一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预计12月中下旬。

  (2)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综合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确认,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以招考单位的通知为准。资格审核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凡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见附件-3

  (六)体检、毒品检测、考察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或重新组织招考。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负体检费用。未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毒品检测。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社会治理工作队,按照本公告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体检医院和用人单位开展毒品筛查工作(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被检人的毛发检测结果疑似为阳性的,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聘用公示

  考生经各环节考核考察合格后,在原招聘公告网站发布聘用公示,并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八)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按照相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2.岗位人均工资福利开支约10-11万元/年。

  上述岗位的薪资待遇均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