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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郴州市嘉禾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12-14 10:51:46   地区:湖南   浏览:0

  1.面试组织。面试由嘉禾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嘉禾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七)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嘉禾县卫生健康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嘉禾县人社局确认,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禾县人社局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