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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 09:25:30   地区:广东   浏览:0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