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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浈江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 09:44:5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选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且考生须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及选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选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区人社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五)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六)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人选应在同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一般于选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选聘工作周期。

  十二、公开选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工作咨询电话:0751-887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