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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华大学第二批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12-11 11:50:01   地区:湖南   浏览: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核合格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举报电话:0734—8281591(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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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大学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