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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2-08 17:55:29   地区:广东   浏览:0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市财政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告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czj/index.html)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市财政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czj/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财政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396310

  监督投诉电话:0768-212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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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