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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沧州市市直学校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2-08 16:01:06   地区:河北   浏览:0

  (8)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测评考核通知单》领取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cangzhou.gov.cn/)发布通知。

  (二)测评考核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测评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应聘人员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按照选聘岗位,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成绩。

  对测评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在沧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住房保障。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到沧州工作后,分别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15万元,或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1000元/月,最多5年。在沧州市无住房的可申请人才公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