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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教师招聘(第五批)公告
2023-12-07 11:16:17   地区:广东   浏览:0

  ④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政治岗位要求的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支部出具)(本项材料如未取得,须在报名表上作出承诺);

  ⑤身份证;

  ⑥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以上材料②-⑥项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格式,集体户户主页不要求原件)。

  4.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023年12月16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在设点地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2月16日下午(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报名确认时收取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其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3.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4.入围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2月17日下午-18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