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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宁国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3-12-05 17:02:50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确保新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宁国先锋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相关资格证书、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期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011395、4011980

  监督电话:0563-4037820

  1.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