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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东莞市教育局赴广州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10名
2023-12-06 12:34:18   地区:广东   浏览:0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对应笔试成绩单,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期间还没毕业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二)宣讲

  1.2023年12月7日9:30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103室宣讲,9:00—11:30在招聘广场(文俊西楼)接受咨询、报名。

  2.2023年12月7日14:30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E203室宣讲,14:30—17:00在图书馆前广场接受咨询、报名。

  3.2023年12月8日14:30—17:00(14:30宣讲),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105室接受咨询、报名。

  其他高校宣讲活动在该校官网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考试确认)。网络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通过资格复审和考试确认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纸质材料要求与网络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考生资格复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程,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入职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考试确认)时间、地点安排如下:2023年12月13日9:30—16:30,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广场。

  (四)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方式进行,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1.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分科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时间、地点。一般安排于2023年12月16日晚上—17日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进行,如因考试场地不足等原因,部分岗位可能安排在东莞市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考生12月14日17:00起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线一般为60分,如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5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成绩不达本岗位合格线的不能入围综合测评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综合素质评价人员。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该岗位合格人员不达1:5比例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

  2.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安排在广州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可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学科素养测试等形式中任选1至2种进行考核,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核形式以实操为主,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相同。

  (2)成绩。如综合素质评价采取2种项目测评的须2种项目成绩相加后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成绩均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综合素质评价的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入围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综合素质评价达标(80分及以上)人员均可进入试讲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