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补助
根据《屏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屏南县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屏教综〔2022〕54号)精神,符合条件的,录用后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县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生活补助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首套房购房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属于屏南籍或屏南生源地的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毕业3年内(含3年)通过当年新任教师招聘回屏南任教的,除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待遇外,服务期满后予以一次性发放大学本科期间学费等额补助。
(二)市级补助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精神,符合条件的,录用后可享受宁德市相关政策待遇:
1.新引进的人员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三)天湖人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四)省引进人才
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人才奖补
新录用人员在我县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
(二)本文未尽事宜由屏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屏南县教育局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93-3328577
电子邮箱:pn33285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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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的公告(第一轮)附件
屏南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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