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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3-12-04 17:13:46   地区:广东   浏览:0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2)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入围面试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