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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2023-12-03 10:20:57   地区:江苏   浏览:0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并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任职、获奖及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考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分值不计入总分。适岗评价成绩及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进入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微型课和面谈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功。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微型课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上课不超过10分钟;面谈时间不超过5分钟。微型课、面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按微型课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在202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东洲教育英才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人才政策。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进行递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