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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浏阳市招聘卫健系统专业人才(第二批)公告
2023-12-03 10:49:24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B类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A类、C类、D类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含资格终审)。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及原有的所有职务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七、有关规定

  1.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建立违约金制度,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需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需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省市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2.本次招聘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浏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浏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3.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其他

  考务咨询电话:0731-83623967(限工作时间)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政工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限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