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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3-12-01 11:19:17   地区:广东   浏览:0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学校可取消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

  4.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含)以上为合格。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学校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