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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3-12-01 11:19:58   地区:广东   浏览: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持本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办公室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经学校盖章后有效。体检医院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结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取回。不携带证件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协议。

  (二)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28854850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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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