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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3-12-01 11:19:58   地区:广东   浏览:0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通过初审者于笔试考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面试对象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事项请留意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才招聘”专栏公告信息。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结果3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A05-A12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A01-A04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内容包含综合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请考生在系统中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布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本人笔试成绩。(二)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A01-A08)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各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

  2.思想政治辅导员(A09-A11)、档案管理人员(A1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环节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