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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市南谯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3-12-01 10:09:59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12月15日9:00以后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