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政策待遇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以及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在蕉城区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可申请调入城区同类学校。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补充招聘。
2.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刘老师0593-2987115,15892121277。
附件:1.2024年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2024年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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