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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金平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12-01 10:13:40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补全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安排。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确定任职职位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获聘人员需在原社区任满当届;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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