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30 09:41:19   地区:山东   浏览:0

)公示及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进行试用和岗前培训。

、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

1、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试用期满每月基本工资(法警岗位3140元,其他岗位3190元)+夜餐补助+值班补助+年度安全奖(仅驾驶员岗位)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经考核成绩优异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人均约5000元/年)。

3、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在录用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一旦缴费视同自愿参考,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者不能退费,特此提醒!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yslhr.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报名电话:0546-8615777

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原标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yslhr.cn/show-1-1727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