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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赴高校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11-30 10:11:0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签约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安排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同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分配时由学生提出申请,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到公告里的招聘单位。

  八、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实施。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新区教育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1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赴高校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