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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科技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11-30 10:22:56   地区:重庆   浏览: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6: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条件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2月10日12:00前进行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2月9日12:00至12月10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参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16日(周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辅导员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5。考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16日(周六)14:00—15:3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