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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节市金沙县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3-11-29 09:10:21   地区:贵州   浏览:0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放宽年龄或学历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役部队、服役起止时间等情况);放宽年龄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5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等相关材料。

  (4)报考“限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对象报考”岗位的,需提供由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社区出具的属于搬迁对象的证明。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还须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和委托书(附件3),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按程序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二)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值班室。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