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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黑龙江伊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2023-11-29 09:11:0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试讲。进入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将在笔试后进行心理测试,详情另行通知。

  试讲:参加试讲的考生,候考室现场抽签,抽取试讲内容,根据所抽内容到备考室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抽取的内容进行讲授,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进行打分,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设定录取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男、女公寓辅导员B1-B3岗位。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将在笔试后进行心理测试,详情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根据笔试入围名单现场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试讲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试讲)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试讲)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计划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5: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

  伊春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