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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11-29 09:11:28   地区:浙江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引进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2023年12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八)其他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录工作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8-2299951、2299915。

  附件一2023年度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专家计划表.docx

  附件二同意报考证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