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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3-11-28 14:55:23   地区:广东   浏览:0

  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或“本科、学士”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而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可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面试。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免笔试人员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且不计入入围面试人员比例。若出现进入入围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4.面试成绩于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面试成绩合格相同者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