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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3-11-28 14:55:23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9:00至12月10日17:00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上传教育部认证材料);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5)资格条件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3年可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202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胸科医院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综合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