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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8 14:55:59   地区:广西   浏览:0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将在24小时内通过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地址反馈考生。

  (二)面谈:人才引进岗位考生参加面谈,面谈后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引进人才岗位不评定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引进人才职位按照面谈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南宁海关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人选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当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相关公告要求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具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南宁海关负责解释。南宁海关报名咨询电话:0771-5368250。(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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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在线报名系统说明书(考生端).pdf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