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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3-11-27 17:11:38   地区:浙江   浏览:0

  2、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不能按时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三)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且于2024年1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四)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截至2023年11月24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本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入围面试而未被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放弃除外)可以被录用为非编特聘制教师人选。特聘制教师计划招聘30名。根据《关于印发〈江北区特聘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区教〔2022〕104号),招聘的教师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用人学校,薪资待遇一般不低于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最低岗位等级事业编制教职工平均水平的80%。具体招聘岗位、面向对象和数量如下。

招聘岗位

特聘制岗位

特聘制数量

初中语文

中小学语文

5

小学语文

小学语文

5

初中数学

中小学数学

5

小学数学

小学数学

5

初中英语

中小学英语

5

初中科学

中小学科学

5

  六、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0574-87668721,0574-87668723。

  监督机构:江北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74-89184622。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第二批).doc

  附件2: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方向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