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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4名)
2023-11-27 09:24:16   地区:重庆   浏览:0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考试考务咨询:023-868688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