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河源和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名)
2023-11-24 11:21:12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所涉招聘事项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和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5609198(县人社局),电话咨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9:00-12:00、15:0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