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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源和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名)
2023-11-24 11:21:12   地区:广东   浏览:0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5.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入围面试人数。如果面试入围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入围面试人数;如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一并入围。

  2.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期间开具方有效);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7)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前述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按上述名次确定办法确认名次。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