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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澄迈县中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1号)
2023-11-24 11:21:56   地区:海南   浏览:0

   3.考试招聘计分方法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职位表条件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职位表条件也相同的,按职称高的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职称也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学历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认,笔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认。综合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5.其它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的,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

  7.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核招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招聘由此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符合面试资格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审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