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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第一批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24 11:22:41   地区:北京   浏览:0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75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公布笔试、面试成绩。

  (五)体检。根据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合格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外科项目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合格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及应急管理部官网、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职定级手续、确定工资待遇及有关优待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告知。

  (四)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许老师010-69787094

  监督电话:010-69787131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