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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
2023-11-23 12:5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4.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是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格及各类复印件全部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11月27日上午8:30到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203号华堂大厦人才会客厅候考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部分岗位应聘人数较多,将适时增加面谈环节。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4.考生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电话0411-87695407。

  咨询时间:11月22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三批)》

  2.《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走进金普教育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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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