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处0513-891939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
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3-85097231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513-59000168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纪检室0513-89193982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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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简介表.pdf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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