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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汾永和县招聘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告
2023-11-23 23:16:26   地区:山西   浏览:0

  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采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拟聘用意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体局协调办理相关岗前培训、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与乡(镇)卫生院和村委签订聘用合同,由乡(镇)卫生院交县卫体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申请办理乡村医生相关证件。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所聘人员在村卫生室工作,经培训上岗后承担该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服务等工作,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待遇依照《永和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57-75222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和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永和县公开招聘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报名审核表.doc

  2.永和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表.docx

  3.同意报考村卫生室村医的证明.docx

  永和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领导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