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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3-11-23 12:57:5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加分人员需为工作满2年,现一直在工作岗位工作或离开服务岗位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将于近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及以上,若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量。

  (5)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