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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3 12:59:27   地区:重庆   浏览: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用工部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用工部门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与学校签订合同,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

  所有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需加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前持上述证书等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联系方式

  1.本公告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负责解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1638809(工作日9:00-11:00;14:00-17:00),邮箱:rsc@cque.edu.cn。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23433258(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附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