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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赴长春、长沙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
2023-11-22 15:12:38   地区:广东   浏览:0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长春、长沙考点线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28日16:00;

  (二)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2023gmjyqz2.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初审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考生无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全身生活照一张、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线上资格初审

  (一)长春考点:

  时间:11月21日-28日;

  (二)长沙考点:

  时间:11月21日-28日;

  (三)初审办法:

  招聘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考生在11月28日之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