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关闭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利,设立招聘监督单位和电话: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3230339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 025-83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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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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