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应聘人员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机关决定是否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对已开展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单位按照备案制度执行)。聘用后,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8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相应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指定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对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相关信息存在疑问的,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咨询电话:0575-87766933(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25089(受理纪律投诉)
(四)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机关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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