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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0 16:49:14   地区:山西   浏览: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水平。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1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3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专技岗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为学院指定教材。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辅导员岗面试采取答辩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才艺展示占50%,答辩占5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以及个人才艺特长展示。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此外,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规定的查询平台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首次聘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聘期考核合格(聘用在教师岗位的还需在一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方可予以续聘,聘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